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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力度的提案

2014-09-02 10:39 来源: 作者:【字体: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甘政函【2009】25号),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为:水域范围为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一水厂1#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2#取水口下游100米的河道水域;陆域范围为水域河道沿岸纵深50米范围的陆域,保护区沿河道长度3.56公里,面积0.92平方公里,是目前兰州市唯一生活饮用水取水口,加大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既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

一、地表水环境污染现状

目前,黄河兰州段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业废水及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口较多、排放量逐年增加。二是由于黄河兰州段及上游地区持续干早,降水量较以往统计年减少,加之工农业用水量的急剧增加,还有上游水库对丰水量调节的影响,致使黄河旱季流量明显减小,降低了河流对污染物的稀释及自净能力。三是受建设及运转资金等诸多方面影响,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和城市污水处埋设施的建设比较滞后,同时还表现在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雨污合流排入雨水口、污水厂进水量不足及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等方面。四是城市垃圾及水土流失是黄河兰州段近期面源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在雨量充沛季节随地表径流排入黄河,加剧了黄河水体的污染,也致使黄河地表径流面临比较大的水污染冲击负荷。五是黄河兰州段不仅是兰州市全市工业及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也是兰州市城区污水的最终接纳水域,由于在城市周围存有许多自然洪沟,同时城市排水系统不完善,难以对这些污染源加以收集和处置,而直接排入黄河。

二、加大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力度,进行兰州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的理由

一是饮用水源地受到人为和自然因素的双重威胁,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已刻不容缓。二是加大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力度是禁止和避免人为因素影响饮用水源的主要措施。三是加大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力度是减轻自然因素影响饮用水源的必要措施。四是加大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力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五是加大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力度是黄河兰州段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六是兰州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加大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的综合治理力度的建议

(一)建议市政府加大对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综合治理。一是继续加大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已停产但尚未彻底搬迁的工业企业的拆除搬迁力度。二是完成对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耕地、宅基地、企业租用地,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土地征用、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工作。三是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乱搭乱建强制拆除,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内销售木料、砂石、白灰、乱倒垃圾等与供水无关的设施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四是将两岸居民的污水和雨水排入市政管网。将水源地两岸所有排污口全部封闭,确保达到零排放。五是设卡对危险车辆实行登记申报制度,确保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安全。

(二)建议市政府强化对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修建护坝、绿带、及护栏等隔离防护设施。

(三)建议市政府加强对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控和应急预警体系建设。一是强化饮用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定期监视水源地水质变化。二是提高环境应急预警能力。

(四)建议市政府强化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布水源地保护的范围、内容和办法,积极动员公众参与保护工作,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建议市政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并确保落实到位,用于饮用水源地保护。

(六)建议市政府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长期以来,我市为了保护水源地的水质,对水源地周边工业生产进行了严格限制,水源保护区与周边地区的工农业发展水平确实不平衡,水源保护区的居民相比我市其他非水源区的居民来讲,存在一定的经济差距,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可调动水源保护区村民自觉开展水源保护的积极性,可进一步引导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社区居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降低周边社区对水源保护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