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兰州打造成非遗传承的主阵地
2015-07-28 16:15 来源: 作者:【字体:大 中 小】
——从洮砚的保护和发掘说起
2013年起,我们开始关注兰州市非遗保护问题并开始专题调研兰州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基本状况。
目前,兰州市拥有4个国家级非遗项目、26个省级非遗项目、55个市级非遗项目、173个县区级非遗项目。仅就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看,兰州已经成为甘肃省非遗名录的重点城市。
非遗资源相对丰富,保护传承工作也卓有成效。2014年初,我们组织省内专家学者集中力量开展非遗项目的摸底调查,进行了横向的比对式研究,认为把兰州打造成甘肃省非遗传承主阵地的时机已经成熟。
仅以进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洮砚为例,在过去近千年的发展过程中,洮砚一直处于民间自发性、分散性、家庭作坊式的生产模式,无论从制作工艺、技术质量以及资源利用上都不利于洮砚的发展。由于产地处自甘肃偏远的山区,交通闭塞不畅,多民族文化各异和地区经济的不发达,尽管有唐柳公权重洮砚不亚于端歙;米芾得洮砚或抱眠、或耀书惟,但编辑成册、结文为章、系统介绍还属茫然 。正如丁旭载先生在《甘肃洮砚志》一书的序言中所说:“凡物产于舟车交经之区,则其名易彰,而播易远;产于梯航难及之乡,其名不彰,而播不速。”因此,洮砚的知名度受到极大限制和影响,远逊于端歙。一直在低水平的层面上徘徊。
上世纪七十年代,包括省民进主委应中逸先生在内的一大批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和倡导,在省城兰州(甘肃工艺美术厂)开始了洮砚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研究,使得洮砚再一次辉煌,从而有效地加快了洮砚进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步伐。事实表明,洮砚发展的新的历史,恰是洮砚由民间走向了省城,由单一的手工艺品走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列。这个过程表明,有效地利用省城兰州的科研、人才、政策、市场等区位优势,才可能在保护和传承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洮砚,全称洮河绿石砚,与广东端砚、安徽歙砚齐名,并称中国三大石质名砚。洮砚的材质为洮河绿石,质地坚韧细腻、纹理清晰、光泽耀眼,产于甘肃南部洮河中游与岷县、临潭县交界的卓尼县喇嘛崖一带的峡谷中。洮砚的历史渊源流长,据地方志记载,洮砚始刻于唐,兴盛于明、清,距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洮砚以其色绿雅丽、莹润如玉、发墨快而不损毫,储墨久而不涸腐的特点赢得了历代文人、学者、书画家的喜爱,成为文房四宝中的翘楚。
当我们走进洮砚的开发与制作的历史,就如同读到一段漫长而曲折的人文史。从中我们可以听到人类文明深沉的博动与微弱的叹息。所谓文化遗产就是在利益链条上盘旋递进。或许,这才是一部真正的文明发展史。
史料里这样记载洮砚的发展史:宋神宗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王陬上平戎策,议取西夏及河湟洮岷诸边地,招谕羌、戎、氐诸族之民。被宋神宗任以秦风路经略使司,复河陇,筑古渭堡为通远军。熙宁五年七月,引兵屯于渭源堡、乞神堡,破蒙罗、角抹耳、水巴等族,尽复洮水以东、渭水、漫坝河流域之会川诸地。紧接着又打通了狄道(今临洮县)、岷州(今岷县)两地。洮水东北遂尽归大宋所有。其间,会川土司阿哥潘率其原乌斯藏旧有部落归附朝廷,被御赐国姓为赵,封赐统领洮河东岸藏巴哇一带直至狄道衙下集一带的番民部落。今藏巴哇地区当时就是赵土司所管的上下三咂部落。沿洮河一带的老噢什地区,东岸的部落也尽为赵土司所得,西岸仍由吐蕃的零散部落占据,宋熙宁六年三月,王陬取柯诺木藏城,沿东南穿露骨山入洮州境,击瞎征降伏,洮州遂平。洮砚石料矿遂为老噢什部落公有。王陬当时为洮、岷、河、湟诸处的最高地方军政长官,部落首领们多献其方物土产以取悦。洮砚因之转入王陬及其部下手中。他们为了结好朝中显贵权臣及文人学士诸友,大量采购洮砚,作为带往京师的方物土产,馈赠他人。洮砚流入朝中,立即被苏轼、黄庭坚、张耒一班文士所赏识,他们相互赠与,诗文酬答,对洮砚倍加宠爱。一时间,洮砚身价倍增,珍贵无比。部落首领一看洮砚石料居然受到朝廷如此恩遇,视若珍宝,即将其据为已有。以后一百多年中,当地部落虽然时附时叛,洮砚石料和刻制的砚台却利用洮州、岷州、河州设立的茶马交易场所开始向全国流通。各地商贩也为流通疏理了渠道。使当时的流量大大增加,扩大了洮砚的知名度。
金大定十四年起(南宋淳熙二十二年、公元1175年),洮州地盘分别为金、西夏及洮州番部十八族所有。部落间轮番作战,早复晚失。老噢什地区(今临洮)名义上同时受赵土司(当时已降金)、金熙河路、西夏国河湟诸路管辖,但因地处偏隅,各种势力均无暇顾及,处于三不管状态。洮砚矿区的真正主宰、所有者仍是当地部落的小首领。此阶段战事频仍,交易经营渠道又梗塞不通,洮砚石料矿的开采、制砚业几乎陷于中断。部落首领左右逢源、四处讨好以求生计,石料的开采陷入一种无序境况。
整个元代也一直维持这种状况,直至明初。
明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洮州资堡部落首领昝南秀节投诚内附,总兵李文忠申报朝廷,赐昝南秀节洮州千户所世袭百户。于原番部十八族中实授百户辖民统之,老噢什附近居民中也有部分属民,洮砚石料矿也即为其开采、制造贡品而效力了。明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卓尼族部落首领些儿地内附,并于永乐十六年受封于朝廷,授指挥佥事武德将军衔,实授千户所世袭千户之职,原洮州十八部番族尽归其所有,老噢什尕中各族、村寨的番民绝大部分归顺于新土司,纳儿、达窝等村的大部分土地为其所有,喇嘛崖石料产地也自然而然地落在土司的管辖之中。明正德初年,土司旺秀调京晋见,被赐姓杨名洪,自此称卓尼土司为杨土司,亦称卓尼所有辖区的所有百姓为杨家百姓,洮砚石料自此即为“杨家洮砚”了。历代杨土司深知洮砚的珍贵,对矿区开始严加管理,规定:凡采石者必须以土司衙门的尕书(相当于今之介绍信)为执照,知会驻纳儿村的老噢什旗总管,再由总管通知达窝村的采石工去采石。绝不允许其它人无照采石。达窝村民除担负采石任务外,同时负有监视、保护石窟的职责,经常派出专人守护,“但闻窃石之声,即纠合村民,前往制止,丝毫不予通融。”
为了加强对矿区的管理和保护,防止当地村民和外来人等的非法采石,土司和当地的头目除采取严厉的行政手段外,还通过寺院等宗教机构,传播封建迷信思想来束缚人们。他们在洞窟门边的石岩上凿一块极大的喇嘛爷神碑。购石者必须在采石前向“喇嘛爷”献上一只绵羊,并在碑前祈祷祭祀后,才能进洞采石。否则,据说不仅采不出好石,而且还要遭到不幸,当地还要遭受冰雹之灾。对这些迷信观念,教民们深信不疑,不仅自身不敢丝毫触犯,并且严格限制外人,不得擅自行事,有违神明。土司的这一措施,适应当时、当地政教合一的社会制度,虽带有一定的欺骗色彩,但不失为一种可行的管理方式。在此阶段内,洮砚石料的滥采乱掘现象得到了控制。当时的洮砚石料仅以三条流通渠道往外输送:一是老噢什村民将采得的上等石料交给土司衙门,顶替当年的部分差赋徭役,土司衙门中的专业砚工们,在收到石料后,专门雕刻贡品和土司用来结交权贵、亲友、学士文人的礼品;二是外地商贩中以贩石、砚为业者,设法求来土司尕书、直接去老噢什矿区采购石料,然后卖给新城等地的砚工制砚;三是本地的采石工将每次采得的石料,除去给土司的贡品、购石者的售品外,所剩质量、体积稍不合规格者,廉价售给本地砚工制砚。这些石料中,由于有“近水楼台”之利也会有意混入相当数量优质石料。以上三条渠道中,每年流出的石料,约折合砚台六百余方(据清光绪三十四年土司衙门的统计),客观上起到了对洮砚石料资源的保护作用。
民国后期,朝政腐败,横征暴敛,更加战事不断,烽烟四起。土司为了八面应付,谁也不敢得罪,只有加重对其属民的盘剥和榨取。作为贡物的洮砚,数量猛增。到民国25年(公元1936年)前后,年流通量近千方,其中一半以上属土司衙门对外的贡、赠品。石料需求、开采量也相应增大,对矿区的管理逐渐趋于混乱,采掘只顾眼前利益,杀鸡取蛋,资源浪费严重。很多中、下品石料得不到综合利用,全被弃掷、风化。数眼优质矿石洞窟被毁坏、坍塌而不能采石。整个矿带,在十数年间被凿剥得坑坑洼洼、满目疮痍。
建国初期,这里成立了农业合作社,洮砚矿区随著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化而归农业社集体所有。石料亦由集体采挖,作为集体的一项副业收入而出售经营,矿区管理又逐渐趋于稳定,混乱局面也得以扭转。
洮砚与洮砚石和引洮工程有着难解之缘。1958年初,“引洮上山”工程动工,整天炮火连天,土石飞扬。沿工程渠线的山坡村寨多被土石掩埋,无人再顾及洮砚石料的存亡了。喇嘛崖也被当时“让高山低头、河水让路”的气势所腰斩,就连历来让人顶礼膜拜的“喇嘛爷”神碑也被炸得不知去向。原有的采石洞窟被碎石流砂淹埋。在近乎两年半的日月里,人们一方面被当时的狂热气氛所陶醉,无暇顾及洮砚;另一方面被引洮工程的“炮火”阻断了流通渠道,致使洮砚石料的开掘和洮砚的雕刻技艺几乎中断。
1961年初,引洮工程下马。当人们从狂热中醒来后,面临的是生存的威胁和挑战。生存欲望驱使砚乡的人们在令人头晕目眩的喇嘛崖畔,重新踩出了一条比以往更危险、更崎岖的小路。在半崖的流砂、滚石中,又凿出了几个仅容人身躯爬行的缝隙,在这些毫不惹人注目的洞穴中,重新采出了稀世珍宝——洮砚石料。在此阶段,洮砚石料矿就由人们自由采掘,石料经当地砚工辛勤雕琢后,去换取一些粮食、面粉。从1960年到1964年初,洮砚石料矿区虽属纳儿大队的辖区,但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滥采滥挖现象严重。这时的砚台销售行情处历史最低水平。采石工们都不愿去开采出售石料,而由砚工们自己来此采石。每年开采、雕刻砚台仅三百余方。矿区虽属洮砚乡纳儿大队所有,但因砚台行情不佳,引不起大队对矿区的管理兴趣,放任村民们自由采取,让洮砚石料加入生产自救的行列,为砚乡人们维持生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时石料的流通渠道只有供新城、岷县、扁都及本地砚工使用。砚台的流向也仅幅射到以上地区。一九六四年初,历代居住于扁都、党家沟等处的老砚工们也重操旧业,利用农闲时节早晚抽空雕砚,洮砚的产量和石料的需求逐渐同步回升。
1964底,收集整理民间艺术的潮流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兴起,甘肃省工艺美术社增设了洮砚雕刻业务,以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培植这一民间艺术,使之发扬光大,同年,在纳儿村组织民间刻砚老艺人成立了加工点,石料的需求量猛增。产地洮砚乡和其属地纳儿大队立即收回了石料矿区的管理权,严禁私自采掘。并在喇嘛崖矿区开发扩大的同时,增开了丁尕、水泉湾、青岭山、纳儿等处矿点。纳儿大队所属的丁尕、卡古、上下达窝各队的主要劳力全部抽调开采矿石。当时以产量为第一,狂轰滥炸,大打“人民战争”,实施野蛮开采。虽然曾使洮砚石料的开采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却使石料资源遭到很大破坏。由于采取大面积的爆破,使开采的三分之二石料变为粉末。很多小块石料因达不到收购标准而弃置河底。有人做过统计:仅1965年至1967年间浪费掉的优质原料,就足够本地十年的生产用度。如能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其经济价值可比当时增长五十倍左右。
1964年前,矿区还不通汽车,省工艺美术厂收购的石料,都由人力背至青岭山顶,越炭笼牙豁出圈滩沟,再装汽车运往兰州。运石者往返数次后,发现了“窍门”,直接在青岭山顶的砚瓦石咀采石,并在石料中混入大量围岩杂石。由于青岭山石料的石质本来就不如喇嘛岩石,又混入不少杂石,致使厂家生产的砚台质量下降,销售价格猛跌,产品大量积压,资金周转困难,一度停止了原料收购,洮砚石料的采掘又陷入萧条。这次采石高潮过后,由于石料流通的主要渠道堵塞,产品滞销,加之“文化大革命”开始,国家封闭了外贸渠道,农村又大割所谓“资本主义尾巴”,洮砚的主要产业工人——家庭个体砚工被迫停业、很多名砚工被没收工具、烧毁图样,世代相传的洮砚雕刻工艺几乎断了传承。
1978年,农村实行了生产责任制。这一巨大变革给洮砚石料矿又带来了新的活力。这是洮砚出世以来经过的漫长历史中又一次起死回生的转折点。纳儿村委会以敏锐的经济眼光迅速捕捉到这一信息,并牢牢抓住了矿区的所有权、管理权。首先规定:喇嘛崖、水泉湾、卡古直沟等处矿点,为丁尕、卡古、纳儿、上、下达窝五村村民共有,严禁外地人随意采掘。对内规定:丁尕采管直沟石;卡古采管水泉石;纳儿、上下达窝三村采管喇嘛崖石并水城右边石。各村均有自家的矿坑,每村一至两个。旧坑采到无法再采时才能换新坑。采得的石料,谁采谁得,属个人所有,而石坑则由全村人轮流采掘,每户轮得的天数公平相等。石料采下后,全部集中在卡古村中待售。矿石按质论价,每市斤保证价一元左右。不知是为了装运方便(卡古村在公路边上),还是怕采石工到处去浮动石料价格,规定只在卡古村中收购。此处价格统一,大有氏族公社的交易遗风。
自1983年以来,卓尼县和其所属的洮砚乡都先后成立了洮砚工艺厂,用洮砚石料生产以砚台为主的各类民族工艺品。加之砚乡所在地哇儿沟附近的村寨,从事洮砚雕刻的个体砚工队伍迅速成长壮大,原材料用量又达历史高潮。石料的产量和售价同步上涨,据1984年底的不完全统计,年产石料八万余公斤,销售约七万五千公斤。此年生产大小砚台五千余方,从事洮砚制作的藏族砚工约五百余人,参与石料和砚台贩运者近百人,洮砚石料及砚台生产盛况空前。而到九十年代引洮工程再度提起,库区建设已成定局时,洮砚石料更是身价倍增,“老坑石”石料价格由原来的每公斤二元,暴涨至每公斤二十元,以十倍的速度向价格极限冲刺,且一料难求。
受引洮工程的影响,许多洮砚石材将永沉河底,洮砚石材的枯竭导致甘肃洮砚价格近期大幅上升,涨幅高达40%—50%!业内人士预言,被称为洮砚石料中极品的宋代“老坑石”将会真正成为“稀有之物”,用其雕刻的洮砚成“无价之宝”。
一个重要的事实是:洮砚石和与其相关的洮砚雕刻,已经成为当地老百姓生存与生产的重要来源。洮砚乡几乎家家从事洮砚雕刻,全乡农民的收入的60%来自洮砚生产与交易。人们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不断地丰富着洮砚雕刻技艺。而正是从古至今的劳动人民的不断创造,才成就了洮砚作为中国人文化符号里最具象征意义的人文遗产的地位。人们担心随着引洮工程九甸峡水电站建设的推进,洮砚——这一世界文化遗产与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洮砚雕刻技艺都将被淹进水里。
时任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现任甘肃省政协副主席的邵克文提出:当地老百姓的洮砚雕刻手艺代代相传,绝不会因库区建设带来的资源湮灭而灭绝。而洮砚石作为国家的矿产资源,淹到水里倒是最好的保护。何况,就目前民间的生产工艺和水平而言,不加保护的滥采滥挖和低工艺水平的制作,无疑是对这一宝贵资源的浪费与破坏。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与文物的保护并不矛盾。“我们为什么不能给我们的子孙多留下一点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呢?他们不仅有继承这份大自然的遗产的权利,同时,他们还有发扬和提升这份宝贵遗产价值的能力与智慧。”邵克文如是说。他的这一观点也被许多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所认可。大家一致认为:人类的极端功利主义的倾向、极端的利己主义思维,正在大面积的毁坏着自然,同时也毁灭着自己。在面对大自然馈赠给我们的丰厚的遗产尤其是文化遗产时,舍得之间更能展现人类的生存与生命价值取向的哲学意义。
2008年,拥有1300多年历史的洮砚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雕刻艺人李茂棣被文化部授予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洮砚代表性传承人。
然而,富有上千年文化孕养积淀的洮砚文化艺术,经久不衰,是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它承载着砚乡人民为之付出太多的艰辛和努力。在它的故乡陇原大地上,伴随着小作坊、老匠工那叮当作响的凿石声,年复一年,延续发展,世代相传。犹如双楫漫举的一叶扁舟,循着细长的小溪,时疾时徐,逶迤而行。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以卓尼、临潭、岷县、临洮等县为主产地的洮砚生产加工企业多至数十家,而民间手工作坊更是不可胜数。但工艺的简单,生产方式的落后,交通相对不便,从业者文化素质较低等因素,仍然是制约洮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瓶颈。
1992年12月31日,甘肃省洮砚开发公司成立,首先迈出了洮砚进军省城兰州的第一步。从此洮砚依托省城兰州的辐射圈,销售范围不断扩大,不仅辐射到省内的甘南、定西、河西等地,而且在北京,我国沿海及东南亚也打开了市场,洮砚的发展从此步入了快车道。
此后,一大批洮砚加工企业纷纷进入兰州,形成了以兰州为中心的加工、制作和传播、销售体系。兰州的隍庙、陇西路的古玩城、东岗西路(原省工艺美术厂周边)都成为了洮砚销售的热点,从而有效地带动了兰州旅游文化产品的开发与销售,这也为提升兰州的知名度与美誉度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兰州拥有一大批从事洮砚的科研、开发及制作人才,同时拥有更具辐射力的市场空间。这为洮砚的品味提升,市场开拓提供了有力的条件,而专业人才的带动与示范,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一大批原来的民间艺人的制作水平迅速提高,洮砚产业以及由洮砚带动的旅游文化产业日渐繁荣。
从洮砚产业的发展中,我们看到,兰州在非遗的保护与发掘上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正在成为甘肃非遗保护传承的主阵地。只要我们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扶持,在市场开拓与发展上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这个主阵地带来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都是不可限量的。
洮砚开发如是,其它非遗项目的开发亦如是,发挥兰州作为省会城市的人才、科技、政策以及地缘优势,集中发掘和保护一大批非遗项目,进而使之产业化、规模化,应该是目前着手解决的一个问题。应该说兰州具有这个能力与更大的潜力。